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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实施时间和范围?

作者:佚名   来源:南通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1-07-19 04:29:00

  34个国家、省级水生生物保护区实行常年禁捕;长江干流江苏段,滁河、水阳江、秦淮河等重要支流和石臼湖等通江湖泊暂定实行10年禁捕,禁捕期内,生产性捕捞和娱乐性垂钓全面禁止,做到无捕捞渔船、无捕捞网具、无捕捞渔民、无捕捞生产。以上水域及水生生物保护区所涉湖泊其他水域内渔船渔民全部退出生产性捕捞,2020年12月15日前退捕渔船全部封存管理、分类处置、应退尽退、不漏一船,2021年1月1日前实现清船、清网、清江、清湖。


原文链接:http://nyncj.nantong.gov.cn/ntsnwx/wdzsk/content/d4756d72-7e02-4f1b-acbe-3bcf5abc09b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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