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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 第120号(A类022号)提案的答复

作者:佚名   来源: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发布时间: 2021-03-02 20:43:07

  (A类)

  

  

  

  

  

  

  藏农厅办案字〔2020〕20号                  签发人:高巴松    

  

  对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

  第120号(A类022号)提案的答复

  

  美多卓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保护基本农田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农田基本建设主要是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主要包括土地平整、客土改良、渠系建设、农田林网等。根据《国家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4号)、《西藏自治区农田建设指南》(试行)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农田建设工作,制定县域农田建设规划,建立项目库,组织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申报项目。”您提出的野生动物破坏农田,要求解决农田围栏问题,可以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农田建设需求,并把农田围栏作为农田建设项目中的一项工程措施来解决,建议从县级自筹资金资金安排。

  二、对于专门解决带刺铁丝网及相关设施需求。由于目前我区农业项目建设中无相关投资,因此无资金渠道解决农田围栏所需材料及设施的相关经费。

  感谢您对我区农田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上述答复是否满意,请填写《征询意见表》并与我们电话联系。联系单位及电话:区农业农村厅农田建设管理处,0891-6133170。

  

   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0年7月30日

  

  

  

  

  

                                                           

  抄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自治区政协提案委员会。

    抄送:自治区财政厅、林草局。                                                    

    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0年7月30日印发  

  

  


原文链接:http://nynct.xizang.gov.cn/xwzx/bmdt/202012/t20201221_1849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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