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持续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沪发改规范〔2019〕8号)和《关于印发<上海市2019年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农委〔2019〕174号)文件精神,经各区及市属单位核查上报,委托第三方单位抽样复核,并经市农业农村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和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专题研究同意,现将2020年“三夏”秸秆综合利用核查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1年1月8日—1月1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2021年1月14日17点前向市农业农村委科技教育处反馈(邮寄日期以邮戳为准)。
联系人:汤勇华 联系电话:23113081
传真号:62584528 邮箱:kjc@shac.cn
地址:大沽路100号2113室 邮编:200003
附件:
1.本市2020年“三夏”秸秆综合利用情况汇总表
2.本市2020年“三夏”秸秆机械化还田明细表
3.本市2020年“三夏”秸秆离田利用明细表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1月6日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大学生村官时报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大学生村官时报网 dxscgsb.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7744786,监督电话:1851694831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7447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