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总河长制运行规则》(川总河长办发〔2018〕53号)有关规定,经省总河长同意,现对长江(金沙江)省级河长进行增补。增补名单如下:
长江(金沙江)省级河长:董卫民〔负责长江(金沙江)干流;省级河长联络员单位:农业农村厅〕
相关链接>>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大学生村官实报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大学生村官实报网 dxscgsb.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7744786,监督电话:1851694831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7447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