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大学生村官时报网!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中山市农业农村局政务网站   发布时间: 2023-08-14 08:08:05

  火炬开发区政务数据和社会事务局,各镇街农业农村局: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任务清单的通知》要求,为做好相关资金分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

  二、绩效目标

  支持农民合作社数量不少于1个;支持家庭农场数量不少于4个;粮油新型经营主体单产水平提升;改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设施条件。

  三、扶持内容及扶持标准

  本项目资金共114万元,其中支持农民合作社资金41万元,支持家庭农场资金73万元。专项用于支持符合条件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改善生产设施条件,提升内部管理和生产经营能力,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发展生态低碳农业,加强品牌营销和指导服务等方面。重点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购买生产加工和流通配送等设施设备进行扶持。单个项目投资规模在50万元以下,按照不超过项目资金总投入40%的标准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投资规模在50万元以上,按照项目资金总投入40%、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四、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为本市注册登记的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重点扶持粮油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同等条件下优先扶持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和市级示范家庭农场。

  (二)申报项目分为今年内已开工(目前已完成建设或目前仍在建设中)、目前尚未开工但能于今年内完工等三种类型。未能于今年内完成建设的项目不列入本次申报范围。

  (三)已获得各级财政资金补助的项目不列入本次申报范围。

  五、申报材料

  (一)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项目申报文本(附件1);

  (二)营业执照及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三)项目建设承诺书(附件2)。

  (四)已完工的项目还需提交:项目实施情况总结报告(包括项目承担单位基本情况、项目实施情况、资金使用情况、效益评价等内容)、项目相关合同、项目支出明细、项目发票等。

  六、其他事项

  (一)申报材料按顺序统一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并逐页加盖公章,于8月15日前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科。

  (二)市农业农村局将统一组织项目评审,项目评审后确定项目建设名单,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适时组织镇街开展项目验收。

  附件:1.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项目申报文本

  2.项目建设承诺书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10日

  

  

  (联系人及电话:洪芮,88231292)

  

  附件下载: 1.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项目申报文本.wps

  附件下载: 2.项目建设承诺书.wps


原文链接:http://nync.zs.gov.cn/nync/nysc/content/post_2311309.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大学生村官时报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 主办--三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中农兴业工程指定网站

大学生村官时报网 dxscgsb.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1019690号-52

联系电话:010-57744786,监督电话:1851694831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744786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205室
联系QQ:473360892
全国三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