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水生动物疫病防控和生物安全管理相关工作支撑,推动水产养殖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我局会同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农业农村部水产养殖病害防治专家委员会专家,结合当前水产养殖防疫形势及工作需要,起草了《无规定水生动物疫病苗种场评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于2023年3月1日前提出相关意见建议:
1.电子邮件:aqucfish@163.com
2.传 真:010-59192918
3.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 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养殖处 邮政编码:100125
附件:无规定水生动物疫病苗种场评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
2023年2月2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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