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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金融机构锦州行 助企纾困稳增长”——2022年锦州市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接会成功举办

作者:佚名   来源: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时间: 2022-07-05 11:20:21

   

    为贯彻落实“全国稳住经济大盘”和“省稳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全市金融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能力,发挥金融支农惠农的服务保障作用,6月28日下午,由锦州市政府主办,市农业农村局与市金融局联合承办的“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对接会”在市政府B座四楼会议室成功举办。辽宁省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市农业农村局、市金融局、市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人民银行锦州市中心支行、锦州银保监分局等单位、市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等11家金融机构,以及黑山县恒茂花生种植专业合作社、北镇市云峰家庭农场等26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加了对接会。对接会由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李霞主持,市政府副市长蒋立新出席并做出重要讲话。 

  

    对接会上,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锦州银行、锦州农商银行、辽宁省农担公司等金融机构代表分别介绍了支农惠农金融产品及服务模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代表介绍了贷款相关需求及意见建议;锦州市人民政府与辽宁省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黑山县、北镇市、凌海市、义县农业农村局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县级分公司签署了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合作协议。 

  

    蒋立新副市长就做好全市金融对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工作,提出三点意见: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乡村振兴金融服务。各县(市)区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出台的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及相关落实举措,积极指导经营主体与金融机构对接,同心合力推进实施。二要主动服务引导,助力新型农业经济主体发展。各县(市)区政府既要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化建设,又要加强撮合服务,适时组织召开对接会,将对接会开到乡镇,开到田间地头,真正为金融机构和经营主体合作牵线搭桥。三要深化互利合作,提升金融服务质量。农业农村部门要进一步探索农村产权交易与金融服务模式创新,开发农村产权交易平台融资功能,规范线上金融产品,推进涉农信息共享应用,引导金融机构共同建设经营主体信息库,实现“数字增信”。金融机构要创新金融机构服务方式,积极探索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有效模式,不断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创新产品和服务方式。建立农业农村、财政、金融、人民银行、银保监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推进工作机制,为金融对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此次对接会通过政府推动,进一步深化“政银担”合作,有效缓解了锦州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难问题。下步锦州市农业农村局将继续调度此次对接会贯彻落实情况,并为加快金融机构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接提供进一步支持。 


原文链接:http://nync.ln.gov.cn/nyyw/qsnyxxlb/202207/t20220704_46077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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